麻城企业商标转让如何选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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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企业商标转让如何选择代理公司?

作者:黄冈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4 08:32:30

今天是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昨日上午,中级人民法院多名权利人,用亲身经历,感谢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面向社会通报了2015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权利人感谢法律保护郑德春是墙体防水对拉螺杆的专利权人,在2009年1月取得了该产品专利,同年授权广天建材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

之后,市场上逐渐出现许多侵权产品,不仅使专利产品的销售受到了影响,也因侵权产品质量上的残次让使用者对这类新型产品产生排斥心理。2015年,无奈的郑德春只好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维权中,80%的建筑单位和建筑劳务单位等侵权使用者,都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诉讼过程中情绪也十分激动,直到法官耐心细致讲解法律法规后,才有了正确认识。最后,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郑德春损失3万元。

提及黄冈商标注册,那么就不得不提注册时候所需的实质性条件,细分,细分,有积极好消极两大类。何为积极条件,即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可或缺,本身应当具备的条件,例如:商标独有显著特性,以及申请之时所需提供的申请文件,申请费用等。商标注册必备要素之积极要件,通过整理具体列举了以下几点:

(一)具备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是指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的标志。在一些国家,无法通过视觉感知的“气味”、“音响”、“声音”等也能够作为商标使用和商标注册,如微软的视窗开机乐曲。由于我国现行商标法并没有对这些加以规定,目前我国保护的是以具有可视性的标志构成的商标,即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对不具有可视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二)具备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又称可识别性或者显著特征,是指商标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装以及服务上时产生的、引起消费者注意并凭此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效果。商标注册之时,必须要确定好显著性。一般认为,商标主要作用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出处或者来源,表示使用同一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同样的质量。商标没有显著性,就无法产生这些作用,就没有存在价值。所以商标需为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志才能获得注册。

商标的显著特征根据其产生方式分为两类:

第一,商标固有的显著特征;

第二,商标通过使用而获得的显著特征。

商标固有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的构成要素本身使它与其他任何标志存在区别,不至于混淆。商标通过使用而获得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本身的构成要素不具有显著特征,但通过长期使用和凭借商品质量的优异而成为公众熟悉的商标后,能使人看见该商标就知道有关商品源于某一生产经营者,从而具有区别商品出处的功能,产生显著性。商标本身是否具显著性,这是确保商标注册能被快速审核通过的必备条件之一。企业若想在短时间内落实商标注册工作,这个前期工作要做好。与此同时,选择一家专业化较强的机构做代理商,不失为一条好的途径。

驰名商标指的是在中国被广大公众所周知并有较高信誉的商标,是根据企业申请,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2013年新《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或其他商业活动中。该条规定让驰名商标回归其本心,即驰名商标为一法律术语而非荣誉称号,也就是说,就算你拥有一个驰名商标,你也不能大肆宣传或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但这不代表你只能藏着掖着你的驰名商标。

现如今很多企业都拥有自家营销型网站进行自我推销、自我宣传。问题来了,企业能否在自家网站使用驰名商标呢?答案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关键是看你怎么用。就在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了一份文件《关于企业在自建网站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中提到了企业在网站上或其他经营活动中对自己商标获得驰名商标扩大保护的记录做事实性陈述,没有突出使用驰名商标字样行为的,不属于《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企业是可以在自家网站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做事实性陈述而不是突出使用。

批复也同时提到了如企业在网站上或其他经营活动中,有意淡化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的法律性质,将驰名商标字样视为荣誉称号并突出使用,用以宣传企业或推销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则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构成《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所规定的违法行为。想要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前提是要有自己的自主商标;没有自主商标,所有的品牌构思都是枉谈。更多申请黄冈商标注册问题,欢迎咨询我司。

黄冈商标注册时间较长、风险较高,很多企业等不了但又急于使用商标,怎么办?可以商标许可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使用。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标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为什么要进行商标许可备案?

(一)商标许可经过备案可以防止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处。被许可人可以正常使用商标而不侵权。

(二)商标许可备案便于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审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也可以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况。

(三)商标许可备案也可以作为商标的一种使用方式,可以有效作为商标被撤三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收据的有力依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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